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成立。股份公司在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现今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大型电力上市公司。股份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股份公司现公开招聘优秀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纪检部专责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3年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历。
4.必须为中共党员。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原则上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条件。
7.如案件办理经验丰富,参加过广东能源集团或上级单位组织的案件查办,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同类岗位工作年限。
8.与股份公司员工没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近姻亲属关系。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见附件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职责及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与其他证件或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邮箱:chenjiyun@geg.com.cn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面试
采取多轮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考评。专业面试筛选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比例进入最终面试环节,若应聘人员不足拟聘岗位人数的3倍,则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最终面试环节。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选。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评审由专业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面试,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学习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列入下一轮面试名单。
2.最终面试
最终面试由最终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逐一进行。
(三)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人选确定
经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期间谢绝来人来访。
(二)本次招聘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如应聘人员素质不能达到岗位要求,股份公司有权少招或不招。
(三)应聘人员面试当天未到视为弃权,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测评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020-8513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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