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相关要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已于2024年11月29日对线上测评入围人选进行考核面谈,现将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楼,联系电话:0755-8387122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选用资格,并由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告知本人。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地点
1.体检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二)体检对象及内容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人员详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体检内容。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应禁食、禁饮水。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2.不按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引进聘用手续。
4.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邮箱wyb@szft.gov.cn。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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