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镇街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安排到信宜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镇街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现任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职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4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4.中共党员;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信宜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信宜市新尚路51号),联系电话:0668-8827263。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信宜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②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③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下登记);
④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⑥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蓝底彩照2张。
4.资格审核:由信宜市医疗保障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若报名人数超1:5比例,则通过面谈形式确定1:5比例的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公示和聘任。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信宜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8827263。
附件:
信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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