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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合同制】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招若干人,12月02日~12月17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龙岗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日-12月1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23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横岗街道塘坑路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横岗

塘坑路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

38700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864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龙岗区横岗街道塘坑路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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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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