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办法
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范围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内容主要是行测知识和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
笔试地点:开平市司法局1号楼四楼会议室;
笔试时长:90分钟。
(二)面试。面试采取面对面答题交流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笔试成绩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考生通过体检后,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体检表等资料进行考察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面试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弃权的;
(二)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开平市司法局政工办苏女士;
联系电话:0750-2215021(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
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开平市司法局。
开平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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