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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2024年第二批律师及律师助理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2024年第二批律师及律师助理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2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1616,电子邮箱:sfj@szgm.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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