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岗位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一般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20楼2030室;联系电话:0755-8821104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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