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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合同制】海珠区委统战部2024年招聘雇员公告(招1人,11月21日~11月23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海珠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月23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珠区委统战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具体工作岗位由我部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身体健康;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相应的专业,详见《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四)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五)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C1或C2)牌以上驾照者优先;

(六)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00至11月23日18:00。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等。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中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统一战线有关知识等。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中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单位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本公告由海珠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管理咨询电话:020-890881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2402651

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9:00—12:00、14:00—18:00(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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