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定于2024年秋季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2024年秋季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8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北京场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重庆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网上报名邮箱为:sdgm24@163.com
2.现场报名:
北京场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现场报名地址为:北京师范大学
重庆场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现场报名地址为:西南大学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初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4,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自愿提供)。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秋季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线上报名的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所有报名的考生均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递交材料并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资格初审的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
四、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
专业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及主观题,内容主要为学科能力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参加,现场核验以下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当天,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网站、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学校结合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学校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深圳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及应聘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sdsyfz.edu.cn/
咨询电话:0755-66883228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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