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精神,为促进我市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计划从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岗位期限不超过1年。
本批次计划招聘人数6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用于安排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在符合用人单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公益性岗位依序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口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脱贫人口证明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就业创业证)。
五、咨询电话
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0662-7664830。
附件:1.2024年阳春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第十一批).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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