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2人,具体岗位及范围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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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4年11月18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1月18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11月18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在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11月18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3.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11月1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11月18日(报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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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丁香人才网
(https://www.jobmd.cn/)进行简历投递。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8:00至2024年11月24日18:00。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资格审核方式:由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
(5)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1份;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组织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进行监督。笔试、面试环节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内容:①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时间为3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与操作技能水平等方面,考核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合格的,由考生提交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相关材料,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zslwqfy.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合同签订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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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工福利
(一)全面健康保障:定期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同时享受住院二次医保、重疾险、安康险等多重保险福利。
(二)稳定福利体系: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岗位津贴、餐费补贴等稳定福利待遇。
(三)多彩文体活动:每周开设瑜伽、舞蹈课程,组织篮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
(四)温馨关怀举措:发放生日卡、节日慰问品,并定期举办户外拓展团建活动。
(五)广阔发展平台:提供进修、岗位晋升、技能培训等多元化职业发展机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招聘结束后,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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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及投诉电话
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有任何意见及投诉,可向医院纪检监察科反映,联系电话:020-81744265。
七、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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