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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合同制】广东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公告(招12人,11月15日~11月19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香洲区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12人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19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香洲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12名(第一批)。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招募区级、镇街12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招募对象为毕业2年内(毕业证落款日期为2022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截至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仍未就业的;

4.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待遇

(一)工作待遇。每月5419元,其中:基本工资1940元,绩效工资3479元。

(二)社会保障。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执行)手续并缴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网上报名-笔试-线上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签约及办理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35),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8:00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资料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一并提供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4)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9日10:00-11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35)自行打印下载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视为报名确认,未按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其他信息,详见笔试公告

3.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三)线上资格初审

1.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初审人员

本次招聘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初审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线上资格初审环节。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初审对象。

2.线上资格初审方式

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审查材料为报名材料,若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通过,将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初审对象。初审通过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届时另行通知。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选。若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在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请入围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以便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若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六)体检、签约及办理其他手续

1.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签约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募结果经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聘用等手续,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七)人员补录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补录:1.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2.公示不通过;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或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离职的;4.放弃入职资格的;5.被取消录取资格的;6.出现导致招募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及时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具体岗位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六)本次招募由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8865(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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