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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暨公开选聘公办教师体检结果公告(二)

根据《新丰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暨公开选聘公办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10月28日和11月13日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8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到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2256005)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聘单位的考察。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去向;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8.个人总结;

9.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新丰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序号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准考证考

性别

体检结果

备注

1

2024515

中小学语文教师

20240100324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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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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