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暨公开选聘公办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10月28日和11月13日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8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到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2256005)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聘单位的考察。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去向;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8.个人总结;
9.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新丰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序号 | 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考 | 性别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2024515 | 中小学语文教师 | 20240100324 | 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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