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反映(人事部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明安花园行政办公区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755-23242483。党政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明安花园行政办公区二楼215室;联系电话:0755-23242059-8116)。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校园教研进行时
光明区妇幼保健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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