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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等4家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等4家事业单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等4家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告》。

二、报到时间

(一)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入围体检人员报到时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7:45。

(二)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入围体检人员报到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

(三)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入围体检人员报到时间: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

(四)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入围体检人员报到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

三、报到地点

(一)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入围体检人员报到地点:汕头市中平街15号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

(二)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入围体检人员报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5号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8楼人秘办。

(三)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入围体检人员报到地点:汕头市珠峰南路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7楼办公室。

(四)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入围体检人员报到地点:汕头市红领巾路1号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1楼大厅。

四、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入围体检人员请携带本人面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中地点按时集中签到(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人员需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体检人员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人员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待入职时报销。

(四)体检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手机通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体检人员联系。如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体检当天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时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请体检人员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六)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754-88547272

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联系电话:0754-88526453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联系电话:0754-88392817

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联系电话:0754-88563490

附件:体检须知.docx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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