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现将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成绩公布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笔试成绩核查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联系方式:0763-3939283,陈小姐。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核查一次,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1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35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需提供:
(1)身份证;
(2)现职务任免文件,奖励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本;
(5)个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意见(相关人员无单位、未成年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廉政意见的,由考生本人出具廉政承诺书);
(6)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考生政审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终,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资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本人到现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进行代审(委托审核的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审核);资格复审环节如有考生出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取消进入面试环节,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有缺额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1、电话通知时间:2024年11月13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尤其是未入围且成绩排名靠前考生。
2、复审递补考生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仅限一天,过期不再递补。
3、复审递补考生提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35室。
4、咨询电话:0763-3939283、3939267。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拟进入面试人员留意公告及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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