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对已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拟聘用专项工作聘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763-3381380
附件: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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