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8日我单位组织了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至县人社局。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84375或2266073)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属于中共党员的,同时告知党员档案)去向;
2.个人总结;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附件:2024年新丰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新丰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 ||||
政审材料报送处 | 身份证后六位 | 性别 | 体检结果 | 备注 |
新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083008 | 女 | 合格 | |
171424 | 女 | 合格 | ||
304007 | 女 | 合格 | ||
162024 | 女 | 合格 | ||
268022 | 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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