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了第十一届市督学选聘工作,通过相关程序拟聘任如下人员为东莞市第十一届督学(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有关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否则,将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011
电子邮箱:dgdds@dg.gov.cn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403室
邮政编码:523076
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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