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白鹤洞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事1名。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站合同制人事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
3.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一定的抗压能力;
4.有较好的协调能力、文字书写、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1989年10月18日),身体健康。
7.同等条件下,有中共党员身份或C1及以上驾驶证,有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照《白鹤洞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管理办法》薪酬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荔湾区鹤松里后街8号。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8736。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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