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事业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与百姓安居、人民幸福紧密相连,是一项备受社会尊重的事业。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是一支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下的纪律队伍,基层消防站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一、招聘岗位
基层消防救援站管理指挥人员共9名,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4名,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5名,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全市各县区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从事基层消防救援站队伍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训练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等管理指挥工作。如符合条件人选不足计划数,则在不同人员类别中调配或减少计划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现实表现良好,入职态度端正,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3.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4.本人无不良信贷、不良嗜好,征信记录良好。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是指按录取时规定学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指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22、2023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中共党员、曾服兵役的、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及德才表现优异、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励或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3)结业生、肄业生和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4)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5)不符合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的。
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消防救援站实际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连续满8年。
3.担任班长及以上职务满2年(班长任职文件或原支队级政治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4.有基层消防救援站管理指挥员工作经验、参加省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取得名次、有专职消防队队长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截至公告发布时,在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供单位的推荐函。
6.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被原单位辞退、开除的;
(2)在原单位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到处分的;
(3)有国(境)外工作经历的;
(4)不符合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的。
(二)身体素质。
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160cm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消防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党、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三)年龄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请在递交报名材料时一并附上退伍证)。
2.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性别要求。
男性。
(五)户籍要求。
不限。
(六)入职要求。
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薪酬待遇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期为一年,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培训期为两个月,培训期间按专职队员入职标准发放工资6000元/月,并额外购买五险一金。
(二)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任命为副站长,相关待遇由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评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岗位补贴、五险一金、高危补助等构成,按18万-23万元/年予以保障,到手月均1.2万元起步(含公积金)。
(三)伙食待遇标准46元/天,按标准发放工作服装,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四)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
(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晋级考核,并择优晋级。
(六)日常轮休、休假参照基层消防救援站干部标准执行,每周固定轮休2天,一年不少于20天年假。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复核的形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籍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退伍证、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还应提供社保记录以及岗位任职证明,扫描整理电子版后,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截止。
(二)现场复核。登录惠州消防公众号、惠州人力资源网(https://www.hz12311.cn)下载填写《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救援站管理指挥人员报名表》;按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籍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退伍证、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有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经历人员还应提供社保记录以及岗位任职证明,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1份报名留存。
现场复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截止。
现场复核地址: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博大道522号)一楼接待室。
(三)报名咨询。电话:0752-2287005 陈先生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一)综合考核。考核科目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一)综合考核。考核科目分为组织指挥能力考核、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组织指挥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为队列指挥和火灾事故处置桌面推演,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组织指挥能力考核得分为2个科目得分的平均值,总分100分。实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职位数时,考试如期进行。
2.笔试。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要求,主要开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项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取两项平均分,总分100分。按组织指挥能力考核和笔试得分之和由高至低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体能测试。考核内容为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体能测试考核得分=3000米得分*0.6+单杠引体向上得分*0.2+双杠曲臂伸得分*0.2,总分100分。体能测试3个项目中1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处理实际工作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委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取各评委成绩的平均分作为面试对象的最终成绩,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2分钟、回答6分钟),总分100分。
6.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综合考核成绩由组织指挥能力考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按20%、20%、30%、30%比例权重求和,考生总分相同时体能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二)政审考察。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政审名单,不足1∶2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录用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三)体检。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检查招聘对象身体是否有不适宜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出现录用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及签订合同。
1.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与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
(五)试用和聘用。
1.入职培训。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任职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入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培训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心理素质等原因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2.试用聘用。本次选拔录用的管理指挥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试用考察期为1年,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自然转正;试用考察期内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任期届满,由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任期考评。
七、特别提示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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