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翁源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和安保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一)翁源县公安局辅警10名(男性)(二)翁源县公安局安保人员4名(男性)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包括应聘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和安保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五)年龄要求:辅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安保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特殊技能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身高在1.65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县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或安保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至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翁源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翁源县公安局大楼六楼613室),地址:翁源县城西区德政路333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翁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安保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的需提交退伍军人证、有驾照的提供驾照和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10月10日前已在翁源县公安局报名登记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所报材料进行初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进行,由翁源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1、笔试: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3时,地点:翁源县公安局大楼二楼会议室。
2、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待定。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
报考安保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另定。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六) 体检
由翁源县公安局指定翁源县第二门诊(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88号即龙仙一小斜对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 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 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及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取,并在“翁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有关事项说明(一)签订合同方式。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翁源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及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并纳入我局工会会员管理范围内,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任职后,劳动报酬视工作年限、个人发展情况增长。
(三)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开通考生微信群,考试当天现场公布二维码;
2、其他未尽事宜由翁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警官、邓警官
联系电话:0751-6841468。
翁源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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