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