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见习教师 --
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幼教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见习教师2名
2.见习对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3.见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岗位要求:
①学前(幼儿)教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
②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亲和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③服从园内日常工作管理。
>其他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班级管理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就业见习政策规定获得工作补贴。
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月4日17:00
2.报名材料:
(1)教师岗位请下载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扫描件。
(3)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件。
>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为自己的名字+岗位,邮箱:lvyoulvyou222@163.com)。
>资格审核
幼儿园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话通知本人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
面试内容:现场资料审核(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我介绍、现场答辩、技能展示三个环节。应聘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 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在本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由我园综合考察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正式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见习合同。
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旅游幼儿园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56-8660377(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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