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要求,加强我镇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支撑,结合我镇村(居)民小组长的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博罗县柏塘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要求。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一般应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居)民小组户籍。
6.非现任村(居)民小组长。
7.符合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三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4.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5.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
6.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
7.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9.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10.有其他不宜列为村(居)民小组长人选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工作由柏塘镇委、镇政府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柏塘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博罗县柏塘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登记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彩照1张;
6.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要提供党员证明信。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当场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地点:镇政府大楼3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6332508。
2.报名结束后,由柏塘镇党委组织镇纪委监委、派出所、平安和法治办等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3.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工作
1.本次考试不设笔试,仅设面试。由柏塘镇党委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题目围绕村(居)小组日常实际工作设计,成绩按100分计算。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以及面试成绩以实际通知为准,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公示与聘用
1.考察。按照招聘职位数,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柏塘镇党委根据成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六)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柏塘镇党委研究决定。
四、后续管理
(一)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储备期限至本届村级换届完成止。
(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由柏塘镇党委统一管理,条件成熟的人选,应及时补充进入村(居)民小组长队伍。
(三)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按程序担任村(居)民小组长的,落实不低于500元/月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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