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中共德庆县委办公室 德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庆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4〕4号)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肇人社规〔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统筹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将“护田员”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现按照每年开设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困难退役军人就业要求再开发13个“护田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范围
向全县公开招聘“护田员”乡村公益性岗位13个,协助村级田长、网格田长工作。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女性于1975年9月后出生;男性于1965年9月后出生。已安排有其他公益岗位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岗位安置,失信人员也不纳入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岗位安置。
三、岗位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四、报名事项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可通过镇村推荐、自主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29日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庆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
五、工作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1720元/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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