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金湾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补录结果查询办法及补录情况说明如下:
一、补录结果查询
家长凭新生身份证件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招生系统查看拟录取学校结果。
二、补录情况和调剂说明
本次补录不设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除金山实验学校(初)和平沙第三中学外,申请补录学校且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积分生均可安排就读。
申请金山实验学校(初)补录的积分生,88分及以上安排在金山实验学校(初)就读。
申请平沙第三中学补录的积分生,59分及以上安排在平沙第三中学就读。
目前,三灶镇区域:金湖学校(小)、珠海一中附属金湾学校(小)、海澄小学、草堂小学;红旗镇区域:军建小学;平沙镇区域:南新小学、大海环小学、连湾小学仍有少量学位。
三、现场资料审核
请拟录取学生家长于8月24日至25日持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请留意“金湾教育”公众号后续通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身份证,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金湾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提供户口本。
2.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产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3.学生大一寸相片1张。
4.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二)政策性照顾生材料(见招生细则附件1、2)(附截图)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见招生细则附件3)(附截图)
家长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四、防诈骗提醒
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招生工作中,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请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0756-7260109。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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