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业务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其中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招聘91名(详见附件1)。面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接触阳性病例医务人员专项招聘33名(以下简称“疫情专项”,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即为1988年8月15日以后(含1988年8月15日)出生的人员;其中“疫情专项”和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7.“疫情专项”招聘是根据《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表现突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医务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招聘,报考对象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即2022年12月7日前)连平县县镇医疗卫生机构接触新冠病毒感染阳性病例编外医务人员,具体名单以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员名单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09:00至8月23日17:00。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pxjkxt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络报名。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适时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同意认定后,可以相近专业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8月19日)以前取得。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应报请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考试主要测试卫生类基础知识。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中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依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62-4320781。
(四)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4283033。
附件1: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接触新冠病毒感染阳性病例医务人员专项).xlsx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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