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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2024年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招3人,08月20日~08月26日报名)

招录地区:番禺区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3人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月2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落实关爱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广州市番禺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具体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二)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对象

在番禺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在番禺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跨社区调动视同连续任职);

3.大专以上学历;

4.50周岁以下(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或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以下);

5.经社区所在的镇街党(工)委认定任职期间表现优秀,且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

工作经历、年龄等期限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8月2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3年8月20日及之后出生,其他要求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属镇街党建办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3)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和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所属镇街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8月27日下午5:00时前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开展社区治理、服务群众能力。

3.开考比例: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笔试设置的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数。

4.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评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所在社区党组织获评省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笔试成绩加5分;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评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所在社区党组织获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笔试成绩加3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5.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84621193(区人社局),020-84636225(区委组织部)。

附件:报名表.doc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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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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