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本次招聘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共有3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2024年8月10日上午7:30前,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堂签到(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逾时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没有携带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3.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4.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同为参加体检的本组及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6.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如女性考生恰遇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7.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均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8.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毕并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回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9.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检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密切关注网络并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后电话0763-5899391拨通了,但已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并放弃复检资格。
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四、考察要求
1.进入体检的考生请确定自己的档案保存地,体检结束后办理《调档函》,将个人档案调回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室)。
2.本次招聘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生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在考察期内按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并将个人档案调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查阅、审核档案材料。不按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且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上公布。
联系电话:0763-5899391。
附件: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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