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刘昊同志作为2024年度市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B2岗位递补人员。
按照有关要求,现予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5号
邮编:523129
联系电话:0769-22366316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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