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代码) | 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 学位 | 专业 要求 | 性别 | 其他条件 |
船员 (001) | 1 | 社会人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8至40岁;持有一类船长及以上证书;从事农业方面工作,需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值守,出江巡航,较适合男性。 |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9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下载填写《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六、考试
采取实操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实操考试占50%、面试占50%)。
(一)实操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在实际行船中设备操作及驾驶技巧。
3.实操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实操考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实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实操考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农业农村审核后,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公司):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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