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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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铁骑(4名,仅限男性,岗位代码20240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8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持有准驾车型D或E驾驶证。退伍军人应聘铁骑岗位的,学历要求可降低至高中或中专。
(二)机动队员(7名,男女不限,岗位代码20240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8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8米。退伍军人应聘机动岗位的,学历要求可降低至高中或中专。
(三)巡逻接处警(15名、男女不限,岗位代码20240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主要从事基层一线巡逻等任务,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且需参加夜间执勤,持有准驾车型D或E驾驶证优先考虑。
(四)综合内勤(1名、仅限男性,岗位代码20240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公文写作能力,有中文、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退伍军人应聘铁骑和机动队员岗位的,学历要求可降低至高中或中专。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出差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松山湖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一)单位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提供住宿;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四)辅警薪酬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绩效、伙食等):铁骑和机动队员不低于12万/年、巡逻接处警和综合内勤不低于10万/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202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9:00-11:30)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3号)。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填写1份《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现将报名时交工作人员,电子版(备注姓名+铁骑/机动队员/巡逻接处警/综合内勤)于7月27日前发送至松山湖公安分局QQ邮箱:3045317384@qq.com。
现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8.提供入职前1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
9.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0.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1.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8项需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松山湖公安分局按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会电话/短信通知符合资格报考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测评,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考试的视为初审没有入围。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无故未参加相关招聘流程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三)考试测评
采用“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验+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其中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凡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需自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松山湖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891018(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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