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文件精神,江城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拟面向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制定本公告。
一、定向招聘对象
随军前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本人自愿的驻江城区部队营级以上干部随军家属。
考试组织
(一)招聘信息
1.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阳江市江城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招考条件
除符合第一条“定向招聘对象”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4.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江城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工作由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至3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5个工作日,星期六、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②报名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濠江路17号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3100700。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免交报名费、考试费。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
④无犯罪记录审核表;
⑤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配偶军官证、夫妻双方结婚证;
⑥大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相片4张;
以上报名材料需要审核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核
由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江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现场报名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并负责解释工作。
现场报名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学历、随军情况等涉及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审查、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审查和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1.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cheng.gov.cn)公布,考生可进行查询。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招聘单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3.面试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如果同一岗位考试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人选由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cheng.gov.cn)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违反面试规定的,依规作出处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成绩后请即离开考场。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cheng.gov.cn)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选密切留意。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che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或出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阳江市江城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xlsx
江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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