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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招聘政府购买(招1人,07月08日~07月12日报名)

招录地区:南雄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8日-07月1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购买服务人员1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大专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所属部门日常工作;

2、负责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但经查实举报失实,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6000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考试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交通运输局三楼306人事股,地址:南雄市沿江东路93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联系电话:0751-3822938

2、考试

本次考试由南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7月中旬在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到南雄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3、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4、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具备聘用资格。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八、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任人员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2.考生承诺书.doc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5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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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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