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揭阳市2023-2024年度第三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精神,现就普宁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2023-2024年度第三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1日12:00通过招聘公告中的报名邮箱报考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等2家单位招聘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具体详见《揭阳市2023-2024年度第三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普宁市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普宁市人民医院的考生到普宁市流沙大道30号普宁市人民医院3号楼7楼人事股办公室参加审核;报考普宁华侨医院的考生到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普宁华侨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股办公室参加审核。
四、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双面打印);
(二)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生成绩单;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毕业生同时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四)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六)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
(七)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出具培训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本人保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以及聘用后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2024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核不合格。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上述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到审核地点接受资格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2024年7月9日下午17时30分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揭阳市2023-2024年度第三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普宁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
1.附件:揭阳市2023-2024年度第三次引进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普宁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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