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是全国第十五个GDP破万亿、常住人口数破千万的“双万”城市,也是全国人口吸引力排名第五名城市。作为制造业最发达、产业综合配套能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东莞正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全力打造科创制造强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莞市国资委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在交通、水务、城建、港口、金融、产投、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形成了千亿百亿国企阵列,在基层设施建设、城市民生服务、金融服务实体等领域发挥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市属国企总资产达10041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一、招聘岗位与基本条件
(一)本次市场化选聘包含以下岗位:
1.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名。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1名、副总经理(副总裁)1名。
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副行长1名。
5.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6.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所有在招岗位,应聘者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优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
3.具备与所任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聘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一)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任职资格
【城市建设运营方向】
(1)熟悉城市开发、建设、运营,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公司治理、城市综合开发运营、资产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具有国有企业相关领域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曾任)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③现任(曾任)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5)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6)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7)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产业投资方向】
(1)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趋势有深入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广泛的产业关系;熟悉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和运作流程,熟悉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分析、资本运营等。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
(4)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产业投资、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长;或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曾任)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③现任(曾任)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6)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7)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8)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二)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制定集团战略,提出集团的业务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经董事会或集团确定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并对结果负全面责任;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及利润分配、使用。
(3)把握城市建设运营和产业投资运营方向,推动资源整合,加强合作开发,通过收并购等方式助力,落实公司发展目标。
(4)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组织架构,主持、推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
(5)组织实施上级单位的有关决议和规定,组织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6)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司交办的工作。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10年以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国内同层次企业正职;或任副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党政机关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市场感觉敏锐,经营业绩突出。
(4)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判断与决策能力、良好分析和应变能力,交流和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
1.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
(3)协助完善供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12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在A类A级及以上券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者或担任券商总裁2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战略思维和全局观念,对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业务模式有深入见解,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胜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6)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况。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副总裁)】
工作地:东莞/上海。
1.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总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分管公司自营业务(含权益投资、固收投资、量化投资等)。
(2)组织制定并推动自营业务发展战略,达成战略目标。
(3)组织制定并推动落实自营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经营目标。
(4)建立领先的自营业务管理体系,实现合规稳健经营。
(5)洞察行业趋势,打造自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10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少于3年,在A类A级及以上券商担任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者或担任券商副总经理(总裁)(分管自营业务)2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任职期间自营业务主要业务指标不低于行业中位数。
(4)熟悉一、二级市场及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和估值有深刻的研究能力,对相关业务具有深入思考和前瞻性判断,熟悉业务发展趋势和运营管理。具备复合型工作经历和专业知识,具有国内外认可的专业资格、执业资格条件者优先。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胜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6)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况。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四)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副行长】
1.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整体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经审议后组织实施。
(2)负责银行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与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包括推动银行内部管理的优化和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3)负责推动落实业务指标及运营指标达成,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业绩目标的实现。
(4)负责组织编制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强化银行的内控管理和合规性。
(5)负责组织实施全行对公及零售信贷业务管理和相关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和年度检查工作规划、撰写检查报告,跟踪督导分支机构落实内外部检查整改工作,并对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负责。
(6)负责指导和管理分行的各项业务工作,协助行长监督和评估业务运营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业绩。
(7)负责协助行长处理分行内部管理事务,包括人员组织、制度建设、岗位设置等,确保分行的内控和合规工作。
(8)协助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参与相关业务洽谈和公共关系活动,与客户、企业、政府等各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从事商业银行工作满10年,且公司(含国际)业务经历不少于8年,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具有总行工作经历者优先。
(3)担任过下列职务累计3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①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地级市分行行长。
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一级分行行长。
③2023年末资产规模5000亿以上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一级分行行长及以上职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5)熟悉商业银行的组织运作模式和银行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视野开阔,市场感觉敏锐,具有良好的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经营业绩突出;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符合金融监管机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五)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推进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
(2)统筹公司投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投资标的搜寻、投资可行性论证以及项目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并提交投资决策等。
(3)统筹公司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
(4)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要求,完成相关基金的募集设立工作。
(5)负责维护与相关产业、项目企业、合作机构、监管机构等的关系。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及商科复合背景优先。
(3)5年以上金融或投资类企业任职经历,现任国内同层次企业副职;或任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10年以上投资工作经验,独立负责过5个以上成功投资项目,3个以上成功退出项目。
(5)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广泛的产业关系;熟悉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和运作流程,熟悉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分析、资本运营等。
(6)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趋势有深入研究。
(7)具备优秀的公司运营、组织协调、团队管理能力。
(六)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编制并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3)提高企业数字化平台服务水平,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数字化平台;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4)提升集团多方资源整合力及集团品牌竞争力,为集团建立良好的运营环境。
(5)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任职资格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3)在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相关领域的一定规模科技企业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板块,理解智慧城市和产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化,具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落地经验为佳。
(5)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及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
(6)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高效协同、勤奋敬业,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以上任职时间、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入口:https://g4h9gi2fhvrwmx2i.mikecrm.com/Q50DXIS,请复制此链接到电脑浏览器上进行填报(因报名需上传压缩包文件,请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
4.报名资料
(1)《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请使用电脑完成填写后将文件保存为WORD文件,同时将签字的报名表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报名表-应聘公司-应聘岗位)。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成功案例、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指定报名入口上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职位要求,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第一轮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聘程序
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任人选—体检—任前公示—聘任
(四)薪酬及管理
对标市场薪酬水平,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3.对本次市场化选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或投诉。监督专线:0769-22223155。
选聘工作组
联系电话:0755-867206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附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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