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将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健康教育所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公告》
二、报到时间
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点。
三、报到地点
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楼大厅(汕头市金湖路50号)。
四、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人员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按时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人员需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1),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体检当天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时前,与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保科联系(联系电话:0754-88200023)。请应聘人员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
(六)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体检须知.docx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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