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6月7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给政审考察单位。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中共新丰县委党校联系变更,随时接受单位的考察。
考生需完成相关事项并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去向;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8.个人总结;
9.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中共新丰县委党校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序号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2024241 | 20244290102 | 合格 | 递补 |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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