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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招1人,05月24日~06月07日报名)

招录地区:光明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4日-06月0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为“政策研究岗”,具体条件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7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材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学历、学位验证PDF格式(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3.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5YvOd),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咨询:光明区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6789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初审和考核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结果及进入考核环节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三)复审和体检

本次考核的面试环节统一设置面试合格线70分,对面试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 .xlsx

附件:2.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无违法犯罪承诺书.doc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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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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