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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的公告(招1人,05月20日~05月24日报名)

招录地区:海珠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0日-05月2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现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坚定,思想积极,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5.具有档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档案管理中级以上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

2.报名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39号金龙大厦5楼511室。

3.报名材料:《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相关中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请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线下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构成。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工作待遇: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作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39号金龙大厦四、五楼。

五、有关情况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1175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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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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