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含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的港澳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海外留学应聘人员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3个,计划招聘23人。
(一)事业单位。入编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发展中心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等相关工作岗位培养锻炼。
(二)国有企业。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6月4日16:00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填写内容可参考附件4),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报名表纸质版签名确认,并在面试报到时交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已毕业博士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
4.其他学术能力、相近专业报考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上传pdf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测评。本次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四)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职位招聘人数,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对象名单。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有关政策
(一)聘用考核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与编制所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在管理岗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聘任为管理岗七级(正科级);聘用在专业技术岗的,根据专业技术能力优先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聘任为市属国企中层正职职级或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或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助理等职务。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工资福利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年收入最高可达35万元(税前,含各项人才补贴)。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工资福利按不低于市属国企中层正职职级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年收入最高可达40万元(税前,含各项人才补贴)。
同时可享受安居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进入面试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来肇后统一安排食宿,凭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补贴(省外人员1000元/人、省内人员500元/人)。
(四)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咨询电话:0758-281322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肇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4年肇庆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事业单位).xls
2.附件2:2024年肇庆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市属国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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