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党员及退伍军人、会驾驶机动车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无吸毒史及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
(四)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心健康,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五)具有本市户口。
下列人员不得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至5月17日
报名地点:南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0468-3308032
19104680786
报名所需材料: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还需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人员需携带驾驶执照(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资格条件。
四、入职后待遇
经考核入职后,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法定节假日(除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着统一制式服装。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