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199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熟练使用WPS各项办公软件,擅长公文写作,有人大工作经验、党务工作经验、在南沙区居住生活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组织服务意识,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6日。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时间待定)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https://ns.gd-pa.cn:1443/wsbm/index),点击网上报名,查看相关招聘项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2)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以实际符合报考岗位人员为准。
(3)方式和主要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宪法、组织法、保密知识等基本法律常识、综合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4)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00起至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1∶5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具体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确定资格审核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审核环节。
(3)要求: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资格审核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面试成绩。
(2)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3)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保密意识。
(4)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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