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广东省汕尾市“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人才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
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系统:bm.gd-pa.cn/dzsys/swksy,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岗位代码20240121001-20240121013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具体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面试资格审核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本次资格审核按考生报考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分类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考生报考单位的类别 | 主管部门 | 审核地点 | 联系方式 |
市直 |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汕尾市卫生健康局附楼4楼会议室 | 0660- 3383683 |
陆河县 | 陆河县卫生健康局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人民南路陆河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 | 0660- 5528493 |
红海湾区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第三社区前进南路17号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2楼人监股 | 0660-3438663 |
3.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因入围面试人员缺席参加资格复审造成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具体递补工作另行通知,请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直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准考证;
2.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人员须提供在读佐证材料(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书;
3.报考相近专业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
4.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行政介绍信),并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工资支付凭证等足以证明具备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5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6.考生如属于国有单位在编(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8.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确认。
4.本次招聘面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5.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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