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金湾区劳动关系三方三部门(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选派彭永丰等54名同志担任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金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调解员名册
2.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争议调解员主要职责
金湾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金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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