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同志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新丰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5日
联系电话:0751-22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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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二)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4日
原标题:2023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610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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