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花都区定于2024年3月至5月赴北京、武汉、西安、广州等地设考点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花都区简介
花都区位于广州北部、广东几何中心、湾区顶点,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咽喉”。现辖4街6镇,共有188个行政村、73个社区,总面积970.0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3.95万人,常住人口约164.24万人(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十年间净增人口约70万,增长73.78%,享有“汽车之都”“中国音响之都”“中国皮具之都”“中国化妆品之都”等美誉。当前正以头号工程的力度和势头实施“百千万工程”,锚定“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加快打造广州北部综合门户和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的目标,坚持“智造立区、枢纽强区、生态美区、改革兴区”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一区一城一港一湾”(即:中部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西部智能新能源汽车城、东部临空数智港、北部文旅生态湾)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2022年、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北京、武汉、西安、广州4个考点。北京考点招聘11人,武汉考点招聘11人,西安考点招聘8人,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赴国内知名高校设点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表(北京、武汉、西安考点)》(附件1,下文简称《岗位表》)。广州考点的招聘岗位及招聘数量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另行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其中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所学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
按旧专业对应专业名称或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聘岗位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要求,如: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企业管理(A120212)限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参考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内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能参加1个考点,限报1个岗位,岗位所在考点即考试所在城市。报名北京、武汉、西安考点岗位的,于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gzhdzp2024),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广州考点的报考安排后续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公布。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不设人工审核,初审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
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考试
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1:3及以上的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视情况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单科合格线为60分,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各考点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备的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公布。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安排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当本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结果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资格复审结果当日申请复核。因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单科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排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人选的,则按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面试评分确定,高分者进入;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主考官面试评分均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者加试,高分者进入。面试完成后,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公布。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公布。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由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15771)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入编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花都区事业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拟聘人员应服从区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时取得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环节,在各环节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三)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911262
监督电话:020-3689908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赴国内知名高校设点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表(北京、武汉、西安考点).xlsx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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