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进我院调解工作持续、高效、有序发展,更大范围内吸引优秀人才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充实基层法院调解力量,惠城区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特邀调解员到本院参与调解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1.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3.做好案件登记、统计和文书送达、档案管理工作;
4.参与涉及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5.完成诉调对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聘人数
60名特邀调解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具有相应的法律、政策水平;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威望高、调解能力突出的可放宽至高中文化水平;
5.每周至少保证2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6.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7.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正在被追究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其他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培训和案件补贴
1.培训。特邀调解员由惠城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
2.案件补贴。对特邀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实行一案一补,调解成功的按规定报批后给予补贴。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路12号惠城区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庭调解团队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原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证明材料);
(5)近一年的体检报告。
6.面试:资格初审合格通过现场或电话通知方式参加面试。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任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特邀调解员选任后须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七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予以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咨询电话:0752-2566161 0752-256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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