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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汕头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预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汕头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预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3月1日,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方式公布,请考生随时留意。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

(二)报到时间和集中地点:入围体检考生必须于3月2日当天7:00前到达汕头市鮀岛影剧院一楼大堂(汕头市金平区新兴路3号)集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报到

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属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注意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

到达后,请考生按照体检前一天公告的组别自行排好队伍,务必保持安静,认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考生需填写体检表封面和第2页有关内容(其中“抽签序号”按照考生本人序号牌填写,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结束后按照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经抽签确定体检医院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乘坐专用车辆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并装入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后交体检小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私自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生离场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受检者签字”栏目填写序号牌(不得签本人姓名),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向考生公布。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招录机关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七、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八、其他事项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本预告和体检须知(附件1),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4,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的当天与招录机关联系。

集中地点不提供停车,请考生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点击查看>>>

1.体检须知

2.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3日

原标题:汕头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预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cnst/zwgk/jcxxgk/rsxx/zkly/content/post_231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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